《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章》卷4:「
融會三乘決顯明一乘之妙趣
夫圓通之法。以具德為宗。緣起理。實用二門取會。其二門者。所謂同別二教也。
別教者。別於三乘故。
法華經云。三界外別索大牛之車故也。
同教者。經云會三歸一故。知同也。
又言同者。眾多別義。一言通目故言同。又會義不同多種法門。隨別取一。義餘無別相故言同耳。所言同者。三乘同一乘故。
又言同者。小乘同一乘故。
又言同者。小乘同三乘故。前德已述通別二教。而未見釋相。今以理求。通之與同義無別趣也。
問所以佛教多用一言通目諸義。既通目諸義。於辯才中。云何得明法義及辭樂說等耶。
答佛教若不通目。有情眾生。隨言取義。以定根性。無由以近會其遠旨。所以佛教存通目者。依其論道及施設道。以生智滅惑。顯理成果之便巧也。故華嚴中信解行等諸位。以信一言。成其信位。位中所含。即通成解行理事等一切法門。亦簡前後諸位法相不同。及會普眼境界一乘無礙陀羅尼門。據斯聖巧。一言之下。玄復玄耳。
又華嚴經文前之五會。及十明已後。盡不思議品。即以一乘別教。從三乘說。
十地中文。即用一乘圓教。從三乘教。以顯一乘別教說。所以知者。故文中以悉曇字音。會成無盡故也。普賢性起用。彼一乘別教。以顯一乘文義。由彼文中是廣大說故。
離世間下二會之文。一乘行法。以始標終說故。教義俱一乘也。
又十地以前四會中六決定文。何故不依十數而說。
答為六決定是本分義。深體略難解故。寄三乘之教。却顯一乘玄趣。令其聞者一往易解也。經文善巧二文交絡二義。顯宗分齊極善妙也。三乘緣起。緣聚即有。緣散則離。一乘緣起。緣聚不有。緣散未離。此約所對不同故。成綺互明耳。又如同體依持。以明因果。理性體融。在因為因。在果為果。其性平等。據緣以說。在一乘即圓明具德。處三乘則一相孤門。在小乘廢深論淺。居凡有則唯事空文。此即理之妙趣也。
又一乘之法。對機以明。別非謂自相而可別。隨機論別。[1]別別別別別別別別別別。所以說十者。欲顯無量故。
又一乘同法。對智以彰同。若引機以會同。[2]則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同。即窮無盡也。
又小乘未窮論道故有諍論。三乘及同教。窮其論道故有定論。別教一乘。絕其論道故。無論義經。法門具滿。無喻可說故。無譬喻經。法門圓備。不可由致而說故。無因緣經。此則佛法善施教網極巧然矣。又佛性論明其通觀。通觀滅諸惑。通證諸理。通成諸行。通剋諸果。此約一乘同教言。若一乘別教說。即[3]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窮其法界也。餘竝準之。
又梁攝論云。生死即涅槃無二無此彼故者。欲明即事備真矣。
又諸三乘經論所明位地。及差別次第法相門等。竝約信解門中。作如是說故。大論云。隨一方化儀也。若據行法則不如。是行解亦入解門。又別教一乘佛。及普賢願行等法。始終皆齊。無有前後。仍於諸法義。隨舉為首。餘即為伴。宜可[4]準之。若隨機欲。或有總知。謂大學者。或有別知。謂小乘學者。一乘同別教義。依海印定起。普眼所知。三乘教義。依佛後得法住智說。聞思修及報生善意識。并內證梵行勝智。及真實智所知。此約別相說。
又
一乘法義。出出世證。餘時見聞及比解行。
三乘法義。出世得證。世間比而解行。
一乘法義。佛及普賢菩薩願行建立。有情眾生依而住持。
三乘法義。眾生業行建立。佛菩薩等依而住持。
一乘法義。臨其玄想。玄想頓得。若見於佛。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頓見。稱名亦爾。菩薩亦然。
一乘法義。成佛共一切眾生。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同時成佛。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後。皆新新斷惑。亦不住學地。而成正覺也。普賢菩薩行願亦爾。三乘即不然。
又 동교와 별교의 동별
別教之中。亦有同別。由多即一。是其同也。為一中多。即是別也。
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乘三乘。同一善巧。是其同也。各為據機別。即是別也。有情眾生所知之境。則無上來所明諸義。何以故。為是遍計故。前德云。惟一實之淵曠。嗟萬像之繁雜。真俗異而體同。凡聖分而道合者。此則先人已通斯趣耳。上來所舉。略開一乘宗序之狀相也。其間三乘法相次第。明義取解。法式列名出體。釋得名所以。辨寬狹明位地。障治相擬。通局隨義。分別具緣多少。
問答釋疑等。具如諸章及諸論也。
」(CBETA 2020.Q1, T45, no. 1870, pp. 585c26-586c21)[1]:甲本冠註曰別等明宗記作相別別具十[2]:甲本冠註曰則等記作別同同具十[3]:甲本冠註曰通等記通通具十[4]:甲本冠註曰準記作思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23〈之一〉:「
解脫月菩薩言:「佛子!願承佛力,善分別此不可思議法,佛所護念事,令易信解;所以者何?善說十地義,十方諸佛法應護念;一切菩薩護是事故,勤行精進。何以故?是菩薩最上所行,得至一切諸佛法故。譬如一切文字,皆初章所攝,初章為本,無有一字不入初章者;如是,佛子!十地者,是一切佛法之根本;菩薩具足行是十地,能得一切智慧。是故,佛子!願說此義,諸佛護念,加以神力,令人信受,不可破壞。」
時,解脫月菩薩欲明顯此義,以偈頌曰:
「善哉智慧子,
清淨行具足,
願說十地行,
所入十地法,
具足於智慧,
得以成菩提。
所有十方佛,
最勝人中尊,
皆共護念汝,
說是十地義。
十地為根本,
是名智行處,
亦為究竟道,
佛無量法聚。
譬如諸文字,
皆攝在初章,
諸佛功德智,
十地為根本。」
」(CBETA 2020.Q1, T09, no. 278, p. 543c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