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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 能信所信相對, 解行相對, 理智相對(삼대: 능신 소신 상대, 해행 상대, 이지 상대

VIS VITALIS 2016. 8. 4. 16:00


《三聖圓融觀門》

 三聖圓融觀門 沙門澄觀述   


夫上聖觀人設教。言不虛陳。按指發揮。觸事皆通。因有妙德。叩示以二聖表法之二義。遂著三聖圓融觀。一毛之智觀難以度成。粗依教理。略示綱要。惟冀遠識虛 己而求之焉。


三聖者。

本師毘盧遮那如來。

普賢

文殊 二大菩薩是也。大覺應世輔翼塵沙。而華嚴經中。獨標二聖為上首者。託以表法。不徒然也。


今略顯二門。


一, 相對明表。

二, 相融顯圓。



(一, 相對明表。)


且初門中。三聖之內二聖為因。如來為果。果起言想。且說二因。 若悟二因之玄微。則知果海之深妙。

然二聖法門略為三對。


一, 以能信所信相對。謂

普賢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纏如來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 遍故。初會即入如來藏身三昧者。意在此也。

文殊表能信之心。佛名經云。一切諸佛 皆因文殊而發心者。表依信發故。善財始見發大心者。當信位故。經云。文殊菩薩出 生一切菩薩。無休息故。然信但有信而未能見。及所信所證無二理故。無初普賢。信 可始生。理唯極見故。文殊居初普賢居後。


二, 以解行相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下諸經皆言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窮方便故。慈氏云。汝先得見諸善知識 。聞菩薩行。入解脫門。皆是文殊威神力故。又云。文殊常為一切菩薩師故。又云。 文殊師利心念力故。


三, 以理智相對。普賢表所證法界。即出纏如來藏。善財童子入其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故。一毛廣大即無邊者。稱法性故。普賢身相如虛空 故。又見普賢即得智波羅蜜者。明依於理而發智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名不 動智故。慈氏云。文殊師利常為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佛母故。文殊於諸經中。所說法 門多顯般若旨故。又云。從文殊師利智慧大海所出生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顯其 有智方證理故。是以古德銘後文殊。為智照無二相。不視身相者。表極智甚深心境兩 已信解雙絕故。又理開體用。智分權實故。以文殊二智。證普賢體用。此之一門。古德親問三藏。言有經說。未傳此方。又此一門亦表定慧。理本寂故。智即慧故。亦表 體用。普賢理寂以為心體。文殊智照為大用故。




(二, 相融顯圓。)



第二, 相融顯圓者。

亦二。


先明


二聖法門, 各自圓融謂文殊必因於信。方能成解。


有解無信。增邪見故。

有信無解。長無明故。


信解真正。方了本原。成其極智。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又前方便之智, 不離智體故。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照信不殊於智故。從無身相而展 右手。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


次普賢三事(신구의?)自相融者。理若無行。理終不顯。依體起 行。行必稱體。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由理顯行。無理外之行故。隨所證理。無不具一證一切證故。見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前不可說倍。又是即體之用故。毛孔法門 緣起無盡。由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



二者, 二聖法門, 互相(圓)者。謂

要因於信, 方知法界。 信不信理。信即為邪。故能所不二

不信自心有如來藏。非菩薩故。(여기 문장에는 뒤엉큄이나 빠짐이 있는듯.)


要藉於解。方能起行, 稱解。起行, 行不異解。則解行不二

以智是理用。體理成智。還照於理。智與理冥(合의 뜻임)。方曰真智。則理智無二。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 入。


法界寂照 名 止。

寂而常照 名 觀。觀窮數極, 妙符乎寂。即定慧不二


又(체와 용으로 본 각단과 슬기)

即體之用即用之體。即體用無二


是以

文殊三事, 融通隱隱。即是

普賢三事, 涉入重重 。此二不異。名普賢帝網之行。故普賢行品反上下諸經廣顯理事圓融。為普賢行。非獨事行。名普賢行。既二聖相融而不名文殊行者。攝智屬理。唯一心法界故。舉一全收。


二聖法門既相融者。則普賢因滿。離相絕言。沒因果海。是名毘盧遮那光明遍唯證相應故。法界品中。普賢之後便偈讚佛德者。顯果相也。

品初如來自入三昧。 現相無言。表所證絕言。而

普賢開顯放光令悟。表能證絕言。而文殊開顯者。即斯意也。若合三聖法門。以為經目者。

普賢是大所證理。無不包故。

文殊是方廣理上之智為業故。又通是普賢理含體用。通為所證故。

文殊普賢二俱華嚴萬行披敷信智解行皆是因。華用嚴本寂體故。舍那(비로사나)即佛通圓諸因證上體用。故說即為經。因言顯故。 既包題目無遺。則攝大經義盡。亦一代時教。不離於此理智等。然上理智等。竝不離心。心佛眾生無差別故。若於心能了。則念念因圓。念念果滿。出現品云。菩薩應知 。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故。而即一之異。不礙外觀。勿滯言說。若與此觀相應則觸目對境。常見三聖及十方諸菩薩。一即一切故。心境無二故。依此修行一生不。三聖必圓矣 


三聖圓融觀門(畢)   貞享二年(1685)乙丑仲秋念一蓂於南都邸舍抄之


 

조쿄(1684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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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聖圓融觀門》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45, No. 1882 No. 1882 三聖圓融觀門 沙門澄觀述   夫上聖觀人設教。言不虛陳。按指發揮。觸事皆通。因有妙德。叩示以二聖表法 之二義。遂著三聖圓融觀。一毛之智觀難以度成。粗依教理。略示綱要。惟冀遠識虛 己而求之焉。三聖者。本師毘盧遮那如來。普賢文殊二大菩薩是也。大覺應世輔翼塵 沙。而華嚴經中。獨標二聖為上首者。託以表法。不徒然也。今略顯二門。一相對明 表。二相融顯圓。且初門中。三聖之內二聖為因。如來為果。果起言想。且說二因。 若悟二因之玄微。則知果海之深妙。然二聖法門略為三對。一以能信所信相對。謂普 賢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纏如來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 遍故。初會即入如來藏身三昧者。意在此也。文殊表能信之心。佛名經云。一切諸佛 皆因文殊而發心者。表依信發故。善財始見發大心者。當信位故。經云。文殊菩薩出 生一切菩薩。無休息故。然信但有信而未能見。及所信所證無二理故。無初普賢。信 可始生。理唯極見故。文殊居初普賢居後。二以解行相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下諸 經皆言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窮方便故。慈氏云。汝先得見諸善知識 。聞菩薩行。入解脫門。皆是文殊威神力故。又云。文殊常為一切菩薩師故。又云。 文殊師利心念力故。三以理智相對。普賢表所證法界。即出纏如來藏。善財童子入其 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故。一毛廣大即無邊者。稱法性故。普賢身相如虛空 故。又見普賢即得智波羅蜜者。明依於理而發智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名不 動智故。慈氏云。文殊師利常為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諸佛母故。文殊於諸經中。所說法 門多顯般若旨故。又云。從文殊師利智慧大海所出生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顯其 有智方證理故。是以古德銘後文殊。為智照無二相。不視身相者。表極智甚深心境兩 已信解雙絕故。又理開體用。智分權實故。以文殊二智。證普賢體用。此之一門。古 德親問三藏。言有經說。未傳此方。又此一門亦表定慧。理本寂故。智即慧故。亦表 體用。普賢理寂以為心體。文殊智照為大用故。第二相融顯圓者。亦二。先明二聖法 門各自圓融。謂文殊必因於信。方能成解。有解無信。增邪見故。有信無解。長無明 故。信解真正。方了本原。成其極智。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又前方便之智不離智體故。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照信不殊於智故。從無身相而展 右手。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次普賢三事自相融者。理若無行。理終不顯。依體起 行。行必稱體。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由理顯行。無理外之行故。隨所證理。無 P. 2 不具一證一切證故。見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前不可說倍。又是即體之用故。毛孔法門 緣起無盡。由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二者二聖法門互相融者。謂要因於信方知法界。 信不信理。信即為邪。故能所不二。不信自心有如來藏。非菩薩故。次要藉於解。方 能起行稱解。起行行不異解。則解行不二。次以智是理用。體理成智。還照於理。智 與理冥。方曰真智。則理智無二。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 入。又法界寂照名止。寂而常照名觀。觀窮數極妙符乎寂。即定慧不二。又即體之用 曰智。即用之體曰理。即體用無二。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即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 。此二不異。名普賢帝網之行。故普賢行品反上下諸經廣顯理事圓融。為普賢行。非 獨事行。名普賢行。既二聖相融而不名文殊行者。攝智屬理。唯一心法界故。舉一全 收。二聖法門既相融者。則普賢因滿。離相絕言。沒因果海。是名毘盧遮那。光明遍 照唯證相應故。法界品中。普賢之後便偈讚佛德者。顯果相也。品初如來自入三昧。 現相無言。表所證絕言。而普賢開顯放光令悟。表能證絕言。而文殊開顯者。即斯意 也。若合三聖法門。以為經目者。普賢是大所證理體。無不包故。文殊是方廣理上之 智為業用故。又通是普賢理含體用。通為所證故。文殊普賢二俱華嚴萬行披敷信智解 行皆是因。華用嚴本寂體故。舍那即佛通圓諸因證上體用。故說即為經。因言顯故。 既包題目無遺。則攝大經義盡。亦一代時教。不離於此理智等。然上理智等。竝不離 心。心佛眾生無差別故。若於心能了。則念念因圓。念念果滿。出現品云。菩薩應知 。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故。而即一之異。不礙外觀。勿滯言說。若與此觀相應則觸 目對境。常見三聖及十方諸菩薩。一即一切故。心境無二故。依此修行一生不剋。三 聖必圓矣 三聖圓融觀門(畢)   貞享二年乙丑仲秋念一蓂於南都邸舍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