형이상(形而上)을 도라하고 형이하(刑而下)를 기라 한다는 유명한 구절(“形而上者謂之道, 形而下者謂之器.”)이 <주역> ‘계사전’(繫辭傳)
| 夸飾: | 夫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神道難摹,精言不能追其極;形器易寫,壯辭可得喻其真;才非短長,理自難易耳。故自天地以降,豫入聲貌,文辭所被,夸飾恒存。雖《》、《》雅言,風俗訓世,事必宜廣,文亦過焉。是以言峻則嵩高極天,論狹則河不容舠,說多則子孫千億,稱少則民靡孑遺;襄陵舉滔天之目,倒戈立漂杵之論;辭雖已甚,其義無害也。且夫鴞音之醜,豈有泮林而變好?荼味之苦,寧以周原而成飴?並意深褒贊,故義成矯飾。大聖所錄,以垂憲章,孟軻所云「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也。 |
| 刑制中: | 夫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謂之格。刑殺者是冬震曜之象,髡罪者似秋彫落之變,贖失者是春陽悔吝之疵也。五刑成章,輒相依准,法律之義也。 |
| 子在川上... : | 問:「伊川曰『此道體也。天運而不已』,至『皆與道為體』,如何?」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本無體。此四者,非道之體也,但因此則可以見道之體耳。那『無聲無臭』便是道。但尋從那『無聲無臭』處去,如何見得道?因有此四者,方見得那『無聲無臭』底,所以說『與道為體』。」劉用之曰:「如炭與火相似。」曰:「也略是如此。」 |
| 右第十一... : |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箇道理;器是形跡,事事物物亦皆有箇形跡。有道須有器,有器須有道。物必有則。 |
| 右第十一... : | 「伊川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須著如此說。』」曰:「這是伊川見得分明,故云『須著如此說』。『形而上者』是理,『形而下者』是物。如此開說,方見分明。如此了,方說得道不離乎器,器不遺乎道處。如為君,須止於仁,這是道理合如此。『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這是道理合如此。今人不解恁地說,便不索性。兩邊說,怎生說得通?」 |
| 右第十一... : | 「『形而上者謂之道』一段,只是這一箇道理。但即形器之本體而離乎形器,則謂之道;就形器而言,則謂之器。聖人因其自然,化而裁之,則謂之變;推而行之,則謂之通;舉而措之,則謂之事業。裁也,行也,措也,都只是裁行措這箇道。」曰:「是。」 |
| 說卦: | 問:「『立天之道曰陰陽。』道,理也;陰陽,氣也。何故以陰陽為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明道以為須著如此說。然器亦道,道亦器也。道未嘗離乎器,道亦只是器之理。如這交椅是器,可坐便是交椅之理;人身是器,語言動作便是人之理。理只在器上,理與器未嘗相離,所以『一陰一陽之謂道』。」曰:「何謂『一』?」曰:「一,如一闔一闢謂之變。只是一陰了,又一陽,此便是道。寒了又暑,暑了又寒,這道理只循環不已。『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萬古只如此。」 |
| 程子之書... : | 問「忠信所以進德」至「對越在天也」。曰:「此一段,只是解箇『終日乾乾』。在天之剛健者,便是天之乾;在人之剛健者,便是人之乾。其體則謂之易,便是橫渠所謂『坱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者。自此而下,雖有許多般,要之『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皆是實理。以時節分段言之,便有古今;以血氣支體言之,便有人己,卻只是一箇理也。」 |
| 程子之書... : | 「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問:「如何便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曰:「真箇是未有無對者。看得破時,真箇是差異好笑。且如一陰一陽,便有對;至於太極,便對甚底?」曰:「太極有無極對。」曰:「此只是一句。如金木水火土,即土亦似無對,然皆有對。太極便與陰陽相對。此是『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便對過,卻是橫對了。土便與金木水火相對。蓋金木水火是有方所,土卻無方所,亦對得過。必大錄云:「四物皆資土故也。」胡氏謂『善不與惡對』。惡是反善,如仁與不仁,如何不可對?若不相對,覺說得天下事都尖斜了,沒箇是處。」必大錄云:「湖南學者云,善無對。不知惡乃善之對,惡者反乎善者也。」㽦。 |
| 張子書二: | 橫渠說道,止於形器中揀箇好底說耳。謂清為道,則濁之中果非道乎?「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未免有兩截之病。聖人不如此說,如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